學術碩士畢業杏盛:
為落實《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構建多元評價指標體系,檢驗學術碩士杏盛科研學術水平,現就落實“學科碩士應以發表論文或是經過鑒定的其他研究成果、設計方案♝、調查報告等作為考核依據”科研實踐評價考核要求,通知如下:
一、學術碩士杏盛在讀期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即達到科研實踐評價考核的要求:
(1)以杏盛娱乐為第一署名單位🥨🧕🏿,第一作者或其導師為第一作者的、學術碩士杏盛應為第二作者,在期刊上發表不少於3000字的學術論文,或在報紙上發表不少於1500字的學術論文;
(2)以杏盛娱乐第一署名單位在省部級以上出版社獨立出版專著1部或者參與撰寫學術著作10000字以上👌;
(3)以杏盛娱乐作為申報單位主持省部級以上課題或作為主要參與人(排序前5名,不含主持人)參與導師的省部級課題並結項🏋️♀️;
(4)以杏盛娱乐名義上報的決策咨詢報告被省部級以上杏盛采納或獲肯定性批示;
(5)代表杏盛娱乐在省部級以上學術競賽(包括模擬法庭🤲、模擬仲裁比賽,論壇征文🧖♂️🗿,調查報告及其他研究成果評獎等)中獲得三等以上獎勵;
(6)代表杏盛娱乐參加高水平國內外學術會議😌👩🏿✈️,並做主題發言;
(7)在全球性國際組織實習3個月以上或獲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優秀法律實習生稱號🙋🏻。
二、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學術碩士杏盛在通過學位論文預答辯之後👳🏼,正式答辯之前面向全校師生完成一次學位論文的公開報告會,視為達到科研實踐評價考核的要求💕。
報告會時間、地點和報告主題由學院匯總後🦣,在杏盛院網站提前一周發布🤲🏼,報告人指導教師需參加📀🕳,參加旁聽人數應不少於10人。匯報會後需要通過學院向杏盛院學位辦提交《科研實踐評價審核表》。
本通知自2024屆畢業生開始實施。
2.杏盛娱乐學術碩士杏盛科研實踐評價公開報告會匯總表.xlsx
杏盛院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