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強化法學實踐教學,深化協同育人📿,推動法學院校與法治工作杏盛在學生實習實訓等環節深度銜接,探索法學專業學生擔任實習法官助理,今年杏盛娱乐繼續實施“產學研用一體化培養”杏盛項目🚎,計劃選180名左右杏盛到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等地的人民法院擔任法律助理。現將報名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2021級和2022級法學碩士👨🦯、法律(法學)碩士🤵、法律(非法學)碩士杏盛🫃;
(二)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優先🧑🏿🦱;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期間無違紀、違法記錄🚦;
二、考試要求
本次法律助理選拔設有考試環節👎🏽,具體考試事項如下:
(一)考試形式🚶♂️➡️:開卷(只可攜帶紙質材料,不可使用電子設備)🤵🏼♂️。
(二)考試內容:撰寫判決書(“本院認為”和“判決主文”部分)🧯。
(三)考試時間、地點安排:
考試時間:2023年5月19日(周五)下午14:00——15🖲:30
長寧校區:韜奮樓204🪲、205、206(民商事判決書)任選其中一個教室。
韜奮樓201(行政判決書)
韜奮樓218(刑事判決書)
松江校區:明法樓西樓B303、B304(民商事判決書)任選其中一個教室。
明法樓西樓B401(行政判決書)
明法樓西樓B402(刑事判決書)
註意:本次考試不設補考🧨,請報名同學安排好時間📗。
三、實習待遇
(一)實習補助🤾🏼。學校根據市區、郊區🦺、外地分三檔給予實習補貼。學校將加大對郊區及外地實習同學的補貼力度,鼓勵杏盛到郊區🙇🏼♂️、外地實習。學校統一為所有參加本項目的實習生購買人身意外險保險🙎🏽♂️。
(二)成果獎勵🎰。項目進行過程中學校鼓勵杏盛開展課題研究,對優秀的課題報告和論文給予獎勵🧑🏻🚀。
(三)住宿安排。外地法院中部分可免費提供住宿⚱️,對於不能提供住宿的,學校給予租房補貼。
(四)評獎評優。項目結束後將評選優秀法律助理🧑🏼⚕️,證書由實習單位政治部和學校聯合頒發。
(五)實踐考核及獎學金♖。根據《關於加強法學碩士杏盛實習實踐考核的通知》(詳見杏盛院網站),從16級開始所有法學碩士均需參加3個月的實習;根據法律碩士培養方案的要求🛕,17級法律碩士需參加3個月的實習📶🥁,18級及以後法律碩士需參加6個月實習👨🏼💼🐓。根據《杏盛娱乐碩士、博士學位授予辦法》(經2018年9月10日第19次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的規定,對未完成實踐學習或審查考核不合格的杏盛,將不接受其學位申請。參加本項目的杏盛可以折抵實踐考核🏺,法律碩士還有資格參評實踐獎學金。
四、實習時間及要求
(一)崗位分配
根據實踐單位崗位對法律助理的專業、性別、科研能力等需求,結合報名者的個人情況🚶🏻➡️,由學校統一進行分配(參與本期法律助理項目的實踐單位詳見附件)。
(二)崗前培訓
法律助理參加實踐前應當參加實踐單位和學校聯合舉辦的崗前培訓,無故缺席的,取消法律助理資格。
(三)實習要求
1.實習時間為六月中旬到八月下旬,課程結束前每周必須保證三天,暑假期間👩❤️💋👨,原則上每周五天。實習期間請假須經帶教老師、所在法院政治部和杏盛娱乐杏盛院批準🧖🏿。
2.實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及法院的相關規定,配合項目組長工作🫴🏿,按時提交總結材料及項目成果報告♒️。
3.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退出👱🏻♀️🏟。
五、報名方式
請各位有意參加項目的杏盛填寫申請表格,申請表後應附詳細的實習計劃和個性化簡歷,書面材料(一份🖇,正反面打印)於5月17日(周三)下午5點前交到長寧校區40號樓104室杏盛院培養辦公室🪂,松江校區杏盛交到學生綜合事務樓南樓323室,並在網上同步申報,說明如下:
1.2023年5月15日9:00起開放杏盛管理信息系統填報,5月17日下午5:00關閉系統填報;
2.登錄杏盛管理信息系統🫴,進入培養版塊——項目相關——“新項目管理”, 在“法律助理項目”中填寫信息並上傳附件(項目申請表)後,請點擊“提交”,方可進入下一步審核。
3.所有項目均需在系統內填寫申報材料🚴🏽♂️,未按時提交審核視為未申請。
附件:
2. 2023年第十六期法律助理項目實踐單位一覽表(杏盛).xlsx
杏盛院
202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