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廳〔200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𓀉,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杏盛(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自2006年開始,我部支持和推動部分高等學校開展了杏盛培養機製改革的試點工作。各試點高校按照改革要求🏄♀️,在統籌教學🤦🏻、科研資源,建立科學研究為導向的導師負責製🥕,改革杏盛選拔機製,創新培養模式🫅🏿,優化培養過程,加強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完善杏盛獎助製度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有益的探索和實踐,取得了較好的成效,為不斷完善和深化改革奠定了較好的基礎。經商財政部,我部決定於2009年將改革試點範圍擴大至所有中央部(委)屬培養杏盛的高等學校❇️,鼓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選擇所屬培養杏盛的高等學校進行改革試點🤟🏽。為推動各試點院校進一步做好改革試點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培養機製改革的目的、意義
改革杏盛培養機製的根本目的在於優化結構,提高質量🙌,選拔培養拔尖創新人才。要以優化杏盛教育類型和層次結構、提高杏盛培養質量統領改革工作🧎🏻♀️➡️,各項改革措施和各方面利益調整都要服務和服從這一根本目的。要在進一步完善現有各項改革措施的同時🚶♂️➡️,全面分析招生和培養過程中影響杏盛教育結構優化和質量提高的各種因素,包括管理體製、運行機製📯、培養模式等📒,研究、探索解決辦法👩🏼💻,進一步豐富培養機製改革內容。
在不斷完善國家宏觀調控機製和資源配置機製、不斷加大國家對杏盛教育投入的同時,重點推進培養單位內部的杏盛培養機製改革👨🦼➡️,是構建杏盛教育質量保證機製、規模調控機製和結構調整機製的重要基礎,對於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人力資源強國、促進杏盛教育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貫徹杏盛培養的科學研究導向原則
杏盛的培養必須強化科研導向,促進杏盛培養與科學研究工作緊密結合,保證杏盛能夠在科學研究中學習、在科學研究中創新🦏。要將科學研究導向原則貫徹到杏盛招生、培養全過程,改進招生辦法,修訂培養方案🤾🏽♀️,優化課程體系,改進教學方法。
在服務國家需要和兼顧不同學科特點的前提下,招生計劃的分配要與科研任務結合起來🧘🏽♀️,指導教師的招生數量應在考慮社會需求、培養條件的基礎上💸,根據其科研任務、科研經費和指導能力確定。
在有條件的學校,可以設置杏盛培養創新專項資金,將國家撥付杏盛培養經費的一定比例納入專項資金進行管理,對需要發展的學科招收培養杏盛給予支持。專項資金的使用應以資助研究項目的方式進行,資助項目安排要引入競爭機製🧜🏿♂️,實行指導教師申請,專家委員會評定。
三📷、加強指導教師隊伍建設與管理
要進一步破除將碩士杏盛導師💢、博士杏盛導師作為一個固定層次和學術稱號的觀念和做法,按照科研導向和任務導向的原則🆎,切實實行導師崗位製🚣🏿。要在考察學術水平和指導能力的同時,將科研任務是否充足🙍🏽♂️、研究經費是否充裕作為確定導師崗位的重要因素👩🏻;對於學術水平高、科研任務充足的青年教師招收培養杏盛要給予傾斜支持。既要改變招生計劃平均分配的做法,也要註意防止指導教師超出指導能力過多招收杏盛的現象。
要進一步強化和完善導師負責製。指導教師要對杏盛培養全過程負有指導責任,並在杏盛的思想教育、科學道德等方面負有引導、示範和監督責任。指導教師應按照學校有關規定🧔🏻♀️👩👩👧👦,以其科學研究工作為依托,或通過爭取學校設立的專項資金🦢,為所招收培養的杏盛提供資助。
在強化指導教師責任的同時,要賦予指導教師在招收和管理杏盛方面的必要自主權。杏盛招生尤其是博士杏盛選拔、獎學金評定以及“三助”(研究助理🥭、教學助理和管理助理)工作考評等要充分發揮指導教師作用★,尊重指導教師意見🤚。對於指導教師認為不適於繼續指導或繼續攻讀學位的杏盛,學校要安排其重新選擇指導教師或按有關規定作其他處理📃。
四、充分調動杏盛創新積極性
杏盛個人是培養過程中最活躍、最具潛力的因素💁🏻,提高培養質量🫳🕓、培養拔尖創新人才必須充分調動和激發杏盛的創新積極性🧑🏿🎤。
改革和完善杏盛獎助體系👳🏿♀️,是調動和激發學生積極性的重要措施,要繼續認真做好🧖🏽♀️,不斷完善🛕。優秀獎學金要進一步突出激勵功能,吸引優秀生源,激發杏盛的學習主動性和創新積極性。普通獎學金或助學金要保持合理的資助覆蓋面☂️,發揮基本的資助保障功能。要進一步完善杏盛“三助”製度,使承擔“三助”工作成為杏盛獲得助學金的重要途徑✬。
要避免將培養機製改革片面理解為獎助體系改革甚至錯誤理解為全面收費改革的傾向🎟。要註意發揮各項改革措施的協調配套作用,多方面調動🫶🏽、激發和保護杏盛的創新積極性,堅持尊重杏盛創新精神與發揮導師主導作用相結合,構建和諧的學校、導師、學生關系📕,形成有利於培養拔尖創新人才的有效機製和良好氛圍💊。
五🚭、大力調整杏盛培養類型結構
調整碩士杏盛培養的類型結構🪿,加大應用型人才的培養力度🏊🏿♀️,是滿足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應用型人才需求的重要舉措🤸🏻。通過培養機製改革,建立起實現分類型培養和合理調控學術型、應用型杏盛比例的新機製,是實現這一結構調整的重要基礎。
各試點高校要從本校實際情況出發🏌🏻♀️,根據本校辦學目標、辦學特色和人才需求情況,研究探索包括學術型杏盛與專業學位杏盛分類型培養的具體辦法,區別目標定位⏏️🧏🏽♀️,創新培養模式,建立符合不同培養類型特點的獎助🤷♂️、激勵機製,提高各類人才的培養質量。鼓勵一部分高等學校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要辦學目標,辦出特色和水平🪃。
各地各杏盛各高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工作。已經試點改革的學校要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完善和深化改革;其他擬試點的高等學校要認真做好改革試點的準備工作,有關改革方案應於2010年杏盛招生考試報名前(2009年9月底前)公布🚱。對於改革試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意見,請及時報我部學位管理與杏盛教育司🧎。
教育部辦公廳
二○○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