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1年下半年選拔杏盛擔任法院實習助理的通知
為加強法學院校與實務杏盛的對接,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製🫄🏻,協同推進司法改革工作,2021年下半年杏盛娱乐和上海市第一、第二🚵🏽♀️、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普陀區人民法院聯合開展法院實習助理項目。根據合作雙方安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在校全日製法學碩士、法律(法學)碩士、法律(非法學)碩士杏盛;
2🛣、政治堅定𓀝,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記錄;
3🧑🏻✈️、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優先👨🏿🚒;
4🥏、法院報到前,須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兩針)。
二👨🏻🔧、接收崗位
擇優錄取實習助理58人,其中一中院25人🧝🏻♀️,二中院20人,三中院5人、普陀法院8人。主要安排在審判業務杏盛從事司法輔助工作(普陀法院安排在商事審判庭),由審判長(審判長助理)擔任指導老師。
三、實習內容和工作職責
在法官指導下協助辦理下列審判事務:
1🏬、參與接待案件當事人,協助製作談話筆錄;
2🛵、解答有關法律咨詢♏️,指導當事人填寫訴訟文書;
3、旁聽庭審,庭後與法官討論案情👷🏼👵🏼,提出個人見解;
4🫄、查閱卷宗,在開庭前向法官提交預審報告;
5、隨同法官外出調查、進行現場勘驗🥷🏽;
6🆎☯️、根據主審法官的要求起草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等司法文書,校對裁判文書🐼;
7🙆🏼♀️、填發傳票🚶♀️、出庭通知書等🌚,協助書記員排期開庭☄️✋🏼;
8、協助書記員辦理案件流程管理、登記🧑🦯➡️、卷宗裝訂、移交等相關事務;
9🙆🏻♂️⏫、結合案例撰寫案例分析🧖🏼♀️、論文,開展調研活動等;
10、完成帶教法官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
四、實習要求
1、實習法官助理,實習期限擬從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三中院實習期限為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每周實習時間一般為3-4天⛓️💥🙏🏼。
2、實習期間請假須經帶教老師批準,每月請假超過4天的須經法院政治部批準。
3🏌🏼、實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及法院的相關規定,配合項目組長工作🫸🏽,按時提交總結材料及項目成果報告。
五🦹🏻、相關待遇
1👨👧👦🚞、實習期間🧑🏼🚒,法院和學校每月給予適當的補貼。學校統一為所有參加本項目的實習生購買人身意外險保險⤴️。
2🫷🏼、實習結束後🌪🌺,由政治部牽頭,開展實習工作小結🕌,並對實習期間的表現出具鑒定材料💓,建立實習檔案;對完成工作任務好、表現優秀的,頒發優秀實習生證書👩🍼。
3、完成實習的碩士杏盛可折抵培養計劃中的實踐必修環節,由法院進行考核。
4、項目進行過程中學校鼓勵杏盛開展課題研究🧗🏼♂️,對優秀的課題報告和論文給予獎勵。
六、報名方式
請有意參加項目的杏盛在6月28日(周一)下午5點前,登錄新版杏盛管理系統,進入培養版塊——項目相關——“新項目管理”🏗, 在“法院實習助理項目”中填寫信息並上傳附件(報名表)後,請點擊“提交”,方可進入下一步審核👨🌾;同時提交書面的報名表格(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長寧校區杏盛交到杏盛教育院培養辦公室21號樓101室危老師處,松江校區杏盛請於面試當天帶到面試現場🫸🏻。
七、面試選拔
為進一步了解報名同學的情況🤽🏻♀️,上海市第一🤵🏽、第二和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普陀區人民法院將選派法官組成面試小組在杏盛娱乐進行面試選拔🏋🏿,具體安排如下🧛🏽:
1、面試時間🚴🏼♀️:2021年6月30日(周三)13:30
2、面試地點:長寧校區河東新教學樓101室(簽到候場)
102室(第一組)、103室(第二組)
104室(第三組)🧑🏿🏫、105室(第四組)
3🈳、面試順序:請在候場現場💺,按照分組名單,進入相應的組別進行面試,並根據安排的順序號依次面試,如果前面同學未到,後面同學遞補。
4、著裝要求🧚🏼♂️🏈:面試時請著正裝。
5.其他說明🧾:面試時請攜帶個人簡歷等材料🚶🏻♀️➡️。
杏盛教育院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