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21年第十五期法律助理項目報名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推動杏盛培養機製改革🧑🦳,提升杏盛的法律實踐技能,今年杏盛娱乐繼續實施產學研聯合培養杏盛項目🧗🏻♂️,計劃選200名左右杏盛到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等地的人民法院擔任法律助理。現將報名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2019級和2020級法學碩士、法律(法學)碩士、法律(非法學)碩士杏盛🤼♀️;
(二)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優先;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期間無違紀、違法記錄;
(四)法院報到前,須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兩針)。
二、考試要求
本次法律助理選拔設有考試環節👏🏿,具體考試事項如下🔘:
(一)考試形式💆🏼:開卷(只可攜帶紙質材料,不可使用電子設備)🕋。
(二)考試內容:撰寫判決書(“本院認為”和“判決主文”部分)。
(三)考試時間、地點安排🅰️:
考試時間:2021年5月19日(周三)下午15:30——17:00
長寧校區♥︎:韜奮樓204、205、206(民商事判決書)任選其中一個教室。
韜奮樓201(行政判決書)
韜奮樓218(刑事判決書)
松江校區:明法樓東樓B201、B202(民商事判決書)任選其中一個教室🖌。
明法樓東樓B203(行政判決書)
明法樓東樓B204(刑事判決書)
註意:本次考試不設補考,請報名同學安排好時間🗳。
三👱♀️、實習待遇
(一)實習補助。學校根據市區、郊區、外地分三檔提供交通補貼👨🏻🦱👨🏻⚖️。學校將加大對郊區及外地實習同學的補貼力度,鼓勵杏盛到郊區👷🏻♂️、外地實習。學校統一為所有參加本項目的實習生購買人身意外險保險🏌🏿♀️。
(二)成果獎勵。項目進行過程中學校鼓勵杏盛開展課題研究,對優秀的課題報告和論文給予獎勵。
(三)住宿安排👂🏼。郊區👩🏼💼、外地法院免費提供住宿(個別不能提供住宿的單位,學校給予租房補貼)。
(四)評獎評優🧚🏿♂️。學校將評選優秀法律助理,證書由實習單位政治部和學校聯合頒發🧑🎨。
(五)實踐考核及獎學金。根據《關於加強法學碩士杏盛實習實踐考核的通知》(詳見杏盛教育院網站)⚜️,從16級開始所有法學碩士均需參加3個月的實習;根據法律碩士培養方案的要求🧙🏻,17級法律碩士需參加3個月的實習🦸🏽,18級及以後法律碩士需參加6個月實習🌾。根據《杏盛娱乐碩士、博士學位授予辦法》(經2018年9月10日第19次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的規定,對未完成實踐學習或審查考核不合格的杏盛,將不接受其學位申請。參加本項目的杏盛可以折抵實踐考核⚫️,法律碩士還有資格參評實踐獎學金👩🍳。
四🤠、實習時間及要求
(一)崗位分配
根據實踐單位對法律助理的專業🍽、性別👩🏻🍼👨👦👦、科研能力等需求🥨,結合報名者的個人情況,由學校統一進行分配(參與本期法律助理項目的實踐單位詳見附件)。
(二)崗前培訓
法律助理參加實踐前應當參加實踐單位和學校聯合舉辦的崗前培訓,無故缺席的,取消法律助理資格。
(三)實習要求
1.實習時間為六月上旬到八月下旬🧑🏿🌾,課程結束前每周必須保證三天🚶🏻♀️➡️,暑假期間,原則上每周五天♜。實習期間請假須經帶教老師☝🏼、所在法院政治部和杏盛娱乐杏盛院批準。
2.實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及法院的相關規定🍭,配合項目組長工作🖇,按時提交總結材料及項目成果報告。
3.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退出。
五、報名方式
請各位有意參加項目的杏盛填寫申請表格,申請表後應附詳細的實習計劃和個性化簡歷,書面材料於5月17日(周一)下午5點前交到長寧校區21號樓101室杏盛教育院培養辦公室,松江校區杏盛交到學生綜合事務樓南樓325室🤹🏻,並在網上同步申報🙎🏽♀️🐻❄️,說明如下:
1.2021年5月13日9:00起開放杏盛管理系統填報,5月17日中午12:00關閉系統填報;
2.登錄新版杏盛管理系統⚁,進入培養版塊——項目相關——“新項目管理”🧛🏼, 在“法律助理項目”中填寫信息並上傳附件(項目申請表)後🧑🏼🦳,請點擊“提交”🚵🏿♂️🤼♂️,方可進入下一步審核🏂👡。
3.所有項目均需在系統內填寫申報材料,未按時提交審核視為未申請。
附件:
2. 2021年第十五期法律助理項目實踐單位一覽表(杏盛).xlsx
杏盛教育院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