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遴選最高人民法院第十批法律實習生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深化人民法院與法律院校的交流合作,加強社會主義法治人才培養,最高人民法院決定👱,面向全國高等法律院校和法律研究杏盛接收第十批法律實習生。杏盛娱乐根據最高院的要求🎵,現啟動第十批法律實習生的選拔推薦工作♥︎。
一、接收崗位
最高院接收法律實習生60名,杏盛娱乐可推薦5名實習生候選人,安排在最高人民法院機關本部、知識產權法庭實習。實習崗位包括審判業務杏盛和綜合行政杏盛,審判業務杏盛實習崗位主要從事司法輔助工作💵;綜合行政杏盛實習崗位主要從事司法調研和司法行政相關工作。實習內容主要包括:接受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加強黨性鍛煉和國情教育🏇🏿,強化人民法院審判調研和司法行政工作實踐鍛煉等。
實習方式采用實習導師製,由經驗豐富的資深法官或者領導幹部擔任指導老師,法律實習生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輔助參與案件審理、案件記錄、文書起草🧠、司法調研及司法行政等工作。
實習期限為6個月,自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需全程全職參加實習,實習時間與本院機關工作時間要求相同🐽。
二、人選條件
實習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學兼優,遵紀守法👨🏽🎤;
(二)法律專業在校碩士🤵🏻♂️、博士杏盛,以及少量特別優秀的高年級本科生;
(三)能夠保證全程全職參加實習;
(四)具備良好的身體條件。
三👦🏽🍛、接收程序
(一)報名
杏盛娱乐杏盛請於2021年1月12日17:00前登錄新版杏盛管理系統,進入“項目申請應用”, 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實習生項目”中填寫好相關信息和上傳附件後🤽🏽♀️,點擊“保存”🪘,並進入“已申請項目”欄,點擊“提交”;同時提交書面的報名表格至學院杏盛教學秘書,由各學院(法律碩士教育中心)進行資格審查並推薦。
各學院(法律碩士教育中心)請於1月13日17:00前在新版杏盛管理系統上完成“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實習生項目”申請的院系審核🧔,並匯總書面《報名推薦表》,提出推薦意見後,填寫《報名推薦匯總表》,交至長寧校區21號樓101室杏盛教育院培養辦公室。
(二)選拔
1月15日,學校將統一進行書面評審和面試(面試事宜另行電話通知),確定推薦人選✌🏻。
(三)辦理接收手續
1月20日前,學校將5名推薦人選上報最高院👐🏼,由最高院擇優確定人選,辦理相關手續🎲。
四、實習管理
實習期間,學校會同最高院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訓👢。實習結束後,根據實習情況由最高院出具鑒定材料,頒發實習證書🧛♂️;對完成工作任務好、表現優秀的👩🏽🦱,最高院頒發優秀實習生證書👱🏻。
五、實習待遇
1.住宿由最高院統一安排宿舍👈🏿👸🏿,學校提供200元/月的住宿水電費補貼🍻;
2.學校提供600元/月實習補貼;
3.購買人身意外險保險🐫;
4.實習生免費在最高院機關食堂就餐,可使用法律圖書館、電子數據庫等服務設施。
六👰🏽🙎🏼♀️、註意事項
報名參加實習的人員填報信息務必準確、真實;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實習資格。
特此通知。
附件:1.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實習生報名推薦表(第十批).xls
杏盛教育院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