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杏盛娱乐杏盛赴國(境)外交流的管理,按照《杏盛娱乐杏盛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華政辦[2017]285號)、《杏盛娱乐學生赴國(境)外交流管理辦法》(華政辦〔2019〕55號)的規定,杏盛娱乐杏盛赴國(境)外交流應按如下要求辦理:
1.本通知所指國(境)外交流包括交換生項目(學校發布)、訪問學習項目、學位項目、實習項目、短期交流項目(學校發布)和個人交流項目(學校發布)等;
備註🧖♂️:國(境)外交流學習項目時間應在一學期以上(一般為90天以上),並獲得相應學分。國(境)外實習項目時間應在2個月以上🙇🏿♂️。短期交流項目時間一般在14天—90天🧔🏿♀️。
2.申請人應於2021年1月5日前完成如下事項:
(1)申請流程👧🏿:打開杏盛教育院網站(http://yjsy.ecupl.edu.cn/)→辦事大廳(網頁最下方)-管理系統-登錄杏盛管理系統(新版)→可用應用-學籍異動申請→新建異動申請:變動大類-出國/返校登記,變動狀態-出國→確定→填寫表格→打印🦹🏻♂️。
(2)申請理由請註明參加交流的學校名稱和項目名稱。
(3)打印後,導師同意簽字後統一交到所在學院(法碩中心)杏盛秘書處辦理學院審批,學院(法碩中心)審批完成後請於2021年1月15日統一將材料提交杏盛教育院中外合作辦。
3.杏盛赴國(境)外交流前應按照《杏盛赴國(境)外交流學籍變動申請與審批操作流程指引》辦理校內審批流程,逾期未辦者,按照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4.每學期開學初(秋季學期應為9月中旬,春季學期應為3月初)🗓,符合條件的同學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和通知辦理學分認定和資助申請。
5.校內辦理審批流程、學分認定相關規則及資助辦法,請見附件🟦。
6.上傳附件🏉:
(1)赴國(境)外交流高校的錄取通知書或實習單位錄取通知書(PDF版本)。
(2)2021年春季學期杏盛娱乐赴國(境)外高校交流匯總表(見附件6)
(3)上傳附件應以“學號+姓名”命名的文件壓縮包🍥。
7.申請完成審批後🧛♀️,申請人因故未參加申請項目或者參加項目變更,應及時與本院杏盛秘書聯系,申請撤銷或者變更💮,由學院上報杏盛教育院審批。
更改原申請信息後需重新提交🥻,按照流程完成審批⏲。
8.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021-62071808
工作郵箱:jp_ecupl@163.com
辦公地址✌🏻:長寧校區小白樓102室
附件💹:
6.2021年春季學期杏盛娱乐赴國(境)外高校交流統計表.xls
杏盛教育院中外合作辦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