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1年上半年選拔杏盛擔任上海市第一、第二、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助理的通知
為加強法學院校與實務杏盛的對接,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製🍯,協同推進司法改革工作,2021年上半年杏盛娱乐和上海市第一、第二、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繼續聯合開展法院實習助理項目。根據合作雙方安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在校全日製法學碩士🥳、法律(法學)碩士👨🏽⚕️、法律(非法學)碩士杏盛;
2.政治堅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期間無違紀、違法記錄🫎;
3.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優先。
二🕳✏️、接收崗位
法院實習助理50人:其中一中院25人,二中院20人🧔♀️,三中院5人。實習法官助理由碩士杏盛擔任,主要安排在審判業務杏盛從事司法輔助工作,由審判長(審判長助理)擔任指導老師🤽🏽♀️。
三、實習內容和工作職責
在法官指導下協助辦理下列審判事務👿:
1.參與接待案件當事人,協助製作談話筆錄🛹;
2.解答有關法律咨詢,指導當事人填寫訴訟文書🙇🏿♀️;
3.旁聽庭審,庭後與法官討論案情✋🏻,提出個人見解👩🏽;
4.查閱卷宗,在開庭前向法官提交預審報告🌑🔅;
5.隨同法官外出調查、進行現場勘驗;
6.根據主審法官的要求起草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等司法文書,校對裁判文書;
7.填發傳票、出庭通知書等,協助書記員排期開庭;
8.協助書記員辦理案件流程管理、登記、卷宗裝訂、移交等相關事務🪼;
9.結合案例撰寫案例分析➡️🚉、論文,開展調研活動等🈴;
10.完成帶教法官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
四🦪、實習要求
1.實習法官助理🤽🏿♂️,實習期限擬從2021年1月中旬至7月中旬(三中院實習期限為2021年3月初至6月底),每周實習時間一般為3-4天。
2.實習期間請假須經帶教老師批準〰️,每月請假超過4天的須經法院政治部批準👨🏻⚕️⛹️♀️。
3.實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及法院的相關規定♑️,配合項目組長工作,按時提交總結材料及項目成果報告👮🏻。
五👨🏼⚖️、相關待遇
實習期間👨🏽💼,法院每月給予適當的生活補貼🏃♀️,飯貼500元🔰,車貼及書雜費等其他補貼500元,共計1000元。學校也給予一定的實踐補貼,具體標準另行通知。
實習結束後,由政治部牽頭,開展實習工作小結🫐,並對實習期間的表現出具鑒定材料,建立實習檔案;對完成工作任務好➾、表現優秀的🏌🏿♀️,頒發優秀實習生證書🤜🏼🦋,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為法官助理🕹。
完成實習的碩士杏盛可折抵培養計劃中的實踐必修環節,由法院進行考核。
項目進行過程中學校鼓勵杏盛開展課題研究,對優秀的課題報告和論文給予獎勵。
六、報名方式
請有意參加項目的杏盛在12月28日(周一)中午11點前,登錄新版杏盛管理系統🤳🏻,進入“項目申請應用”, 在“法院實習助理項目”中填寫好相關信息和上傳附件後🧔🏻,點擊“保存”,並進入“已申請項目”欄🤞,點擊“提交”;同時提交書面的報名表格(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長寧校區杏盛交到杏盛教育院培養辦公室21號樓101室危老師處🪐,松江校區杏盛請於面試當天帶到面試現場🗝。
七、面試選拔
為進一步了解報名同學的情況,上海市第一👆🏻、第二和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將選派法官組成面試小組在杏盛娱乐進行面試選拔,具體安排如下:
1.面試時間:2020年12月30日(周三)下午13:30
2.面試地點:長寧校區河東新教學樓101室(簽到候場)
103室(第一組)、104室(第二組)、105室(第三組)
3.面試順序:請在候場現場,按照分組名單,進入相應的組別進行面試,並根據安排的順序號依次面試,如果前面同學未到,後面同學遞補。
4.著裝要求🧑🏼⚖️:面試時請著正裝。
5.其他說明🦔:面試時請攜帶個人簡歷等材料。
杏盛教育院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