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法學院校與實務杏盛的對接🦋,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製🪃🏌🏿♀️,協同推進司法改革工作👩🏽🔬,杏盛娱乐和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擬聯合開展法院實習助理項目🔍。根據合作雙方安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在校全日製法學碩士🚴🏼♀️、法律(法學)碩士🚵♀️、法律(非法學)碩士杏盛;
2、政治堅定𓀆,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期間無違紀🧑🧑🧒、違法記錄🏌🏼♂️;
3𓀇、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優先🦶🏻🦔。
二、接收崗位
擇優錄取實習助理2-3人🧑🏼🔧,安排在普陀區人民法院商事審判庭🟦,從事司法輔助工作🩶,由資深法官擔任指導老師📯。
三🎠📱、實習內容和工作職責
在法官指導下協助辦理下列審判事務:
1👜、參與接待案件當事人,協助製作談話筆錄;
2、解答有關法律咨詢🏂🏻,指導當事人填寫訴訟文書☀️;
3、旁聽庭審🧑🏽🦳,庭後與法官討論案情✊,提出個人見解💂🏼♂️;
4🐁、查閱卷宗,在開庭前向法官提交預審報告🈶;
5、隨同法官外出調查🧏🏻♂️🫸🏽、進行現場勘驗;
6、根據主審法官的要求起草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等司法文書🏅🔄,校對裁判文書;
7、填發傳票、出庭通知書等,協助書記員排期開庭;
8、協助書記員辦理案件流程管理🐘、登記、卷宗裝訂、移交等相關事務🦡🤹🏼;
9、結合案例撰寫案例分析、論文❓,開展調研活動等🚶➡️;
10、完成帶教法官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
四、實習要求
1、實習法官助理🍱,實習期限擬從2021年12月至2021年5月,根據杏盛課程安排靈活安排實習時間。
2⛓、實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及法院的相關規定👋🏿,配合項目組長工作,按時提交總結材料及項目成果報告。
五、相關待遇
實習期間✷,學校參照法律助理項目標準給予實踐補貼🧖🏼♂️👨🏼💻。
實習結束後,開展實習工作小結,並對實習期間的表現出具鑒定材料,建立實習檔案。
完成實習的碩士杏盛可折抵培養計劃中的實踐必修環節👨🌾,由法院進行考核。
六🤐👴🏽、報名方式
請有意參加項目的杏盛在11月23日(周一)下午5點前,登錄新版杏盛管理系統,進入“項目申請應用”, 在“法院實習助理項目”中填寫好相關信息和上傳附件後🟤🈸,點擊“保存”🕺🏽,並進入“已申請項目”欄👱🏻,點擊“提交”🤵🏿;同時提交書面的報名表格(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長寧校區杏盛交到杏盛教育院培養辦公室21號樓101室危老師處🐢。
七👄、面試選拔
普陀區人民法院商事審判庭將根據報名情況決定書面或者面試選拔🐤👌。如采用面試選拔方式,將另行通知。
杏盛教育院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