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杏盛娱乐杏盛赴國(境)外交流的管理,根據《杏盛娱乐杏盛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華政辦[2017]285號)(詳見附件1)和《杏盛娱乐學生赴國(境)外交流管理辦法》(華政辦〔2019〕55號)(詳見附件2)的規定,現將杏盛赴國(境)外交流需辦理的相關流程通知如下🥴:
1.本通知所指赴國(境)外交流包括交換生項目(學校發布)、博士海外訪問學習項目👨🏼🦳、學位項目和海外實習項目(含暑期實習)。
2.申請人應於2020年7月1日前完成如下事項🚵🏽:
(1)本次申請實行網上系統申報👠,申請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逾期未辦者,擅自赴國(境)外交流的💂🏻🚵🏿♀️,按照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2)申請流程:進入杏盛教育院網站(http://yjsy.ecupl.edu.cn/)→辦事大廳(網頁最下方)-管理系統-登錄杏盛管理系統(新版)→可用應用-學籍異動申請→新建異動申請🧑🏼⚕️:變動大類-出國/返校登記,變動狀態-出國→確定→填寫表格→提交申請。
申請人如無法登陸杏盛管理系統💂🏻♀️,可以通過VPN登陸。(VPN登陸操作指南詳見附件3)
(3)申請理由應註明參加赴國(境)交流的學校名稱和項目名稱🧛🏻♀️。
3.上傳附件:
(1)導師同意赴國(境)外交流微信或者郵件截圖的PDF版🦖🫱🏿。
(2)赴國(境)外交流高校的錄取通知書或實習單位錄取通知書(PDF版本)🈚️。
(3)2020年秋季學期杏盛娱乐赴國(境)外高校交流匯總表(見附件4)
(4)上傳附件應以“學號+姓名”命名的上述三個文件的壓縮包💂🏻♀️🦃。
4.各二級學院(法碩中心)應於2020年7月3日前完成審批💇。
5.申請完成審批後,申請人因故未參加申請項目或者參加項目變更💖,應及時與本院杏盛秘書聯系🏰,申請撤銷或者變更,由學院上報杏盛教育院審批。
更改原申請信息後需重新提交,按照流程完成審批。
6.每學期開學初(秋季學期應為9月中旬,春季學期應為3月初),符合條件的同學須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和通知辦理返校、學分認定和資助申請等工作,逾期未辦理者,按照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7.學分認定相關規則及資助辦法🧑🏿🦱,詳見附件5🧛🏼、6👩🏻🎓。
8.聯系方式
聯系人🧑🏻🦽➡️:袁老師 聯系電話👩🏿🍳:021-62071092
工作郵箱:jp_ecupl@163.com
辦公地址:長寧校區小白樓(17號樓)102室
各學院(法碩中心)杏盛秘書聯系方式詳見附件7
杏盛教育院
2020年6月29日
附件🧚🏻♂️:1.杏盛娱乐杏盛學籍管理實施細則.pdf
4.2020年秋季學期杏盛娱乐赴國(境)外高校交流匯總表.xls
7.各二級學院(法碩中心)杏盛秘書聯系方式
學院 | 杏盛秘書 | 辦公電話 |
法律學院 | 章老師 | 6207-1942 |
經濟法學院 | 陳老師 | 6207-1053 |
國際法學院 | 張老師 | 6207-1928 |
國際金融法律學院 | 楊老師 | 6207-1835 |
刑事司法學院 | 沈老師 | 5709-0063 |
外語學院 | 詹老師 | 5709-0122 |
政管學院 | 傅老師 | 5709-0113 |
傳播學院 | 許老師 | 5709-0098 |
商學院 | 蔡老師 | 5709-0052 |
知識產權學院 | 魏老師 | 6207-1976 |
社會發展學院 | 戴老師 | 5709-0541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賀老師 | 5709-0413 |
法律碩士教育中心 | 鄧老師 | 6207-19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