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疫情防控常態化下推進2021屆畢業杏盛實習實踐工作的通知
2021屆畢業杏盛:
目前,上海的疫情防控已進入常態化階段🙍🏿,為推進新形勢下杏盛娱乐2021屆畢業杏盛實習實踐(包括各類實習實訓、社會實踐👨👧、社會調研等,下同)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積極推進畢業杏盛實習實踐
為有力促進杏盛娱乐應屆畢業杏盛就業👭🏼,學校對2021屆畢業杏盛暫停執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等六杏盛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企聯動、做好高校學生實習實踐管理工作的通知》(滬教委高〔2020〕13 號)文件和杏盛教育院《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杏盛實習實踐管理工作的通知》,參照杏盛教育院《關於推進畢業杏盛實習實踐工作的通知》🤾🏼♀️🫷🏿,積極推進疫情防控常態化下2021屆畢業杏盛實習實踐工作🤟。
二、靈活開展就地實習或線上實習
根據杏盛教育院《關於加強法學碩士杏盛實習實踐考核的通知》👩🏿💼,從16級開始所有法學碩士均需參加3個月的實習;根據法律碩士培養方案的要求,17級法律碩士需參加3個月的實習,18級及以後法律碩士需參加6個月實習💐。根據《杏盛娱乐碩士、博士學位授予辦法》(經2018年9月10日第19次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的規定🏊🏻👳🏽♀️,對未完成各學科或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實習♤,考核不合格的杏盛,將不接受其學位申請🧑🏻🦽➡️。2021屆畢業杏盛應根據所在地的疫情防控實際情況🙋♂️,靈活開展就地實習或參加線上實習🫵🏻。在線實習的按在線實習周數折抵實習實踐相應周數🙆🏽♀️,進行折抵時需要提供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實習證明🥦🧑🧒、實習日誌、實習周記和詳細的工作文件等。同時,所有參與實習的杏盛均應在杏盛管理系統——學業水平——實踐環節裏如實登記實習情況。
三、做好實習實踐匯報和溝通工作
為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畢業杏盛實習實踐各項工作平穩有序實施🐒,所有參加實習實踐的2021屆畢業杏盛🚣🏿♂️,應提前做好與所在學院(培養單位)的聯系和溝通,及時向輔導員和學院(培養單位)負責杏盛實習實踐工作的老師匯報個人實習實踐相關情況👂🏻。
特此通知。
杏盛教育院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