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杏盛娱乐杏盛赴國(境)外交流的管理,按照《杏盛娱乐杏盛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華政辦[2017]285號)🤙🏽、《杏盛娱乐學生赴國(境)外交流管理辦法》(華政辦〔2019〕55號)的規定,杏盛娱乐杏盛赴國(境)外交流應按如下要求辦理:
1.本通知所指國(境)外交流包括交換生項目(學校發布)、訪問學習項目、學位項目🐉、實習項目、短期交流項目(學校發布)和個人交流項目(學校發布)等;
備註🧗🏻♀️:國(境)外交流學習項目時間應在一學期以上(一般為90天以上),並獲得相應學分。國(境)外實習項目時間應在2個月以上。短期交流項目時間一般在14天—90天🍁。
2.申請人應於2020年1月5日前完成如下事項👩👦👦👨🏻🌾:
(1)申請流程:打開杏盛教育院網站(http://yjsy.ecupl.edu.cn/)→辦事大廳(網頁最下方)-管理系統-登錄杏盛管理系統(新版)→可用應用-學籍異動申請→新建異動申請🤷🏻♀️:變動大類-出國/返校登記,變動狀態-出國→確定→填寫表格→打印。
(2)申請理由請註明參加交流的學校名稱和項目名稱。
(3)打印後🧽,導師同意簽字後統一交到所在學院杏盛秘書處辦理學院審批,學院審批完成後請於2020年1月15日統一將材料提交杏盛教育院合作辦學辦公室備案。
3.杏盛赴國(境)外交流前應按照《杏盛赴國(境)外交流學籍變動申請與審批操作流程指引》辦理校內審批流程🤘🏿,逾期未辦者🦹🏻👋🏻,按照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4.每學期開學初(秋季學期應為9月中旬👨🏼🚒🏇🏻,春季學期應為3月初),符合條件的同學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和通知辦理學分認定和資助申請🦞。
5.校內辦理審批流程👩🏿🍼、學分認定相關規則及資助辦法,請見附件。
6.填寫《杏盛娱乐杏盛外出交流學習申請表》中“學分互認欄”時應註意🥢,“交流學校課程名稱學分”欄如尚未確定可以不填。但表格中“本校課程名稱學分”欄應為申請人赴國(境)外交流期間在華政應修學分——即完成赴國(境)外交流學業後擬申請認定的學分🚙,請申請人參照學分認定辦法、培養方案以及下學期課表填寫,填寫時僅填寫課程類型和對應認定學分,詳情見申請表樣張💆🏼。
杏盛娱乐學分認定基本標準為每16-18學時認定為1學分🚥🔭,每學時應不少於45分鐘👩🏻🏭。
附件🤩:
1.杏盛赴國(境)外交流學籍變動申請與審批操作流程指引.pdf
杏盛教育院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