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相關規定🧑🏼🦰,2019年秋季學期杏盛赴國(境)外學習課程學分認定工作即將啟動,現將工作安排及註意事項通知下🕵🏻♀️:
一🛀🏻、申請對象
1.2019年9月前完成赴國(境)外高校學習的在校杏盛(學術型碩士和專業學位碩士)。
2.赴國(境)經所在學院📿、杏盛教育院和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審批同意😱。
二🤸🏻、學分認定項目
1.2019年9月前完成學業的學位項目(含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2.2019年9月前完成學業的校際交流項目(學校發布)。
三、提交材料
1.《杏盛境外學習課程學分認定申請表》(附件1,紙質版🏋️♀️,一式兩份)。
2.《申請學分認定信息匯總表》(附件2🧘🏿♀️,電子版)。
3.學習學校出具的成績單復印件🖌,同時附課程表、課程說明、評分體系說明文件等文件)。
備註🕵🏽:如成績單尚未取得,請提供學校出具取得成績的相關證明或者教務系統截圖(需包括本人信息部分),申請人應在材料中註明提交時間,如未按照註明時間提交,已經認定的結果無效。
4.如參加攻讀學位項目須附境外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或結業證復印件🟡⛑️。
備註:①如畢業證明尚未收到🧍♀️,應提供所在高校提供的相關證明; ②如無法獲得相關證明,須附承諾書一份🧑🎄,承諾書應註明提交畢業證書時間,承諾若未按時提交應按照規定補修相關學分並承擔相關責任,承諾書須手寫簽名🧑🏼💻。
三、申請流程
1.請有意申請者於2019年9月27日11:00之前(不含雙休日)將上述紙質版材料以大號信封封存,交各學院(法碩教育中心)杏盛秘書處。
2.上述申請所有材料的電子版應同時發送至jp_ecupl@163.com,郵件主題請註明“2019年秋季學期杏盛娱乐杏盛赴國(境)外學分認定申請+學號+姓名+專業”♿️,附件為所有文件的壓縮包🚌,附件名稱為:“學號+姓名+專業”。
3.各學院對材料提交程序有相關要求的,請同時按照學院(法碩中心)的要求執行🛒。
4.各學院(法碩中心)應於2019年10月19日11:00前將完成認定的材料送杏盛教育院中外合作辦學辦公室進行審核。
四🌋、註意事項
1.未經學校批準的,自行赴境內外高校學習的,不予認定🛸🤘。
2.杏盛娱乐學分認定原則上為16-18學時1學分,每學時約為45分鐘🙇🏼♀️。
3.各學院(法碩中心)應及時通知相關學生,按時完成在國(境)外大學交流學習學分認定🧑🦰,逾期未辦理者本學期不再予以受理。
4. 未盡事宜,請參考附件3指導意見⏩🙆♀️。
五🧑🏼🦳、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杏盛教育院中外合作辦袁老師電話🤽🏻:62071092
附件3 關於在校杏盛出境交流學習課程學分認定的指導意見.pdf
杏盛教育院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