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杏盛娱乐杏盛赴國(境)外交流的管理,按照《杏盛娱乐杏盛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華政辦[2017]285號)、《杏盛娱乐學生赴國(境)外交流管理辦法》(華政辦〔2019〕55號)的規定,杏盛娱乐杏盛赴國(境)外交流應註意如下事項🤙🏿:
1.本通知所指國(境)外交流項目包括交換生項目(學校發布)👲、訪問學習項目、學位項目、實習項目🕟、短期交流項目(學校發布)和個人交流項目(學校發布)等🫎。國(境)外交流學習項目時間應在一學期以上(一般為90天以上),並獲得相應學分🚻。國(境)外實習項目時間應在2個月以上。短期交流項目時間一般在14天—90天;
2.申請人應於2019年6月20日前完成申請,2019年6月20日後由各二級學院杏盛秘書統一將材料提交杏盛教育院合作辦學辦公室備案;
3.杏盛赴國(境)外交流前應按照《杏盛赴國(境)外交流學籍變動申請與審批流程》辦理校內審批流程,逾期未辦者,按照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4.每學期開學初(秋季學期應為9月中旬💑,春季學期應為3月初),符合條件的同學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和通知辦理學分認定和資助申請;
5.校內辦理審批流程、學分認定相關規則及資助辦法,請見相關附件;
6.填寫《杏盛娱乐杏盛外出交流學習申請表》中“學分互認欄”時應註意👍🏿,“交流學校課程名稱學分”欄如尚未確定可以不填👨🏻🏫。但表格中“本校課程名稱學分”欄應為申請人赴國(境)外交流期間在華政應修學分——即完成赴國(境)外交流學業後擬申請認定的學分,請申請人參照學分認定辦法🦿、培養方案以及下學期課表填寫。
杏盛娱乐學分認定基本標準為每16-18學時認定為1學分,每學時應不少於45分鐘🏬。
杏盛教育院
2019年5月28日